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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发改委:关于《南充市碳达峰实施方案》的解读

发布时间: 2024- 01- 22 17: 22浏览次数:

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了《南充市碳达峰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10年。为了便于南充市范围内各县(市、区)、相关部门(单位)更好地理解《方案》有关内容,切实抓好贯彻执行,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。

一、出台背景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、省委省政府碳达峰、碳中和决策部署,有序推进碳达峰、碳中和工作,更好支撑南充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根据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批示,结合国省碳达峰相关要求和我市实际,市发展改革委(市双碳办)在深入调查研究、充分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牵头起草编制了《南充市碳达峰实施方案》。

二、编制过程

《实施方案》起草历经五个阶段:一是前期研究,市双碳办于2022年9月初启动建模评估与前期研究,于10月底起草形成初稿。二是征集意见,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各行业(领域)最新规划,对照省政府印发的《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》中主要目标、各类指标及碳达峰重点行动中涉南内容予以衔接平衡与调整修改,于2023年1月首次征求意见;按照2月省双碳委要求,编报“十大行动”项目清单,并再次征集意见。三是审核衔接,我市于3月初报省双碳委组织衔接评审;省双碳办于2023年10月底反馈14条审核衔接意见,对照国省专项行动方案、保障方案及我市实际,逐条响应修改反馈审核衔接意见。四是修改完善,11月中下旬,第三次书面征求市、县意见、同步在委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,在进一步研判吸纳26条意见后最终形成《实施方案》。五是审议印发,《实施方案》先后开展社会公众意见征集、公平竞争审查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,市纪委监委机关、市司法局、市审计局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,2024年1月,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17次会议、七届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《实施方案》共五个部分,主要内容包括:

(一)总体要求。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为目标,坚持“统筹规划,协调发展;生态优先,绿色发展;创新驱动,高效发展;稳妥有序,安全发展”四条基本原则,稳妥有序做好碳达峰各项工作,努力为全省实现碳达峰作出南充贡献。

(二)主要目标。提出“十四五”期间,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,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;“十五五”期间,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。相应提出2025年、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、二氧化碳排放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等阶段定性定量目标。

(三)重点行动。聚焦达峰目标,立足资源禀赋,着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,实施方案提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、节能降耗能效提升、城乡建设低碳转型、交通物流绿色变革、循环经济助力降碳、固碳增汇能力提升、低碳零碳科技攻关、全民绿色低碳倡导、全市协同推进碳达峰等十大行动,围绕加快建设区域制造中心、金融中心、交通物流中心、教育体育中心、医疗卫生中心、文化旅游中心,与达州组团培育川东北省域经济副中心战略定位,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宽领域助力全市碳达峰工作。

(四)国际交流与合作。紧扣南充市“建设中心城市”发展定位,提出积极参与绿色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完善绿色丝绸之路理念体系,以及加大绿色贸易、产业、技术、金融国际合作力度,构建“走出去、引进来”发展新格局。

(五)保障措施。提出健全实施统计核算体系、法律法规标准、经济措施、市场化机制等四个维度的碳达峰政策保障措施。明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各部门(单位)的统筹协调,压实部门(单位)责任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,同步建立可落实、可考核、可量化的碳达峰工作目标考核体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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